雅安卧佛山公墓公告哭丧致哀见孝意|哭丧礼仪
哭丧,又称哭灵。这个口语化的词汇对于每个成年人来说,并不陌生,书面语中的挽歌似乎可作为它的对应词。看过中国喜剧名家赵本山主演的电视剧《马大帅》的人,对某集描述男主角马大帅四处找工作、“代人哭丧”的一幕或许还记忆犹新。其中的剧情幽默搞笑,表现出了大师级人物的表演天才,但它也是东北城乡哭丧礼俗的真实体现。从传统葬俗史上来看,民间的确存在丧家找人代哭的习俗,究其原因,主要是为了表示悲痛之至的沉重心情。如明末张尔岐《蒿庵闲话》卷二: “闻京师之俗,有丧者,用仆隶代哭;甚者以乞丐代之,洛南城中人,闻有用之者,名曰号丧,乡间则无此事。盖误读《文公家礼》代哭之文,而致此谬也。《家礼》本用《仪礼》。《仪礼士丧礼》云:乃代哭不以官。郑注云:代,更也。孝子始有亲丧,悲哀憔悴,礼防其以死伤生,使其更哭,不绝声而巳。人君以官尊卑,士贱以亲疏为之,三日之后,哭无时。”
史载扬州一带乡村也有此俗,多由于丧事人家忙于事务或不胜伤悲,难以哭声连天,于是找人“代哭”以烘托气氛,代哭者多为随同吹鼓手一并受雇而来的中年妇女。当然在其他地方的丧葬习俗中,也有像上述剧中马大帅之类的临时性代哭客。其实除了特殊的代哭之俗外,关于哭丧的礼俗还有很多,下文就此略加叙述。在中国传统丧葬习俗中,哭丧仪式贯穿在丧仪的始终,从初终招魂之后的初哭幵始,历经报丧、闻丧、吊唁之哭,再到小殓、大殓之哭、直至最终殡葬之哭及葬后的卒哭,其中还有治丧时期的朝夕之哭。其中尤以大殓之后的吊唁和出殡的哭丧正式隆重,礼俗要求颇多,充分体现了丧家悼念亡故之情与习俗的规范作用,是中国丧葬礼俗的一大特色。如奔丧时,亲友们前往丧家吊唁,表情要哀痛悲伤,至亲挚友则有哭丧之礼。在吊唁者哭丧时,家中孝子贤孙们陪哭,此时室内外哭成一片,丧亲之后的哀痛之情,形之于声,让人寸肠碎断,悲情由衷而生。因其声势之大,有的地方又称哭丧为“号丧”,可谓形象之至。吊唁时也有单独哭丧者,且多为妇女。不过,哭丧者更多的是丧家,在大检之后、卜葬之前的这段时间,灵堂上长明灯不灭,早晚点香添茶,祭奠亡灵。
亲人每天守在灵前,早晚哭泣诉说,或抚床或拍桌,其中多诉生前恩怨,自责对死者如何照顾不周,同时也责问死者为何弃己而去,并诉今后生活将会如何艰难等等。号诉多为真情之至,所谓“自致者也,必也亲丧乎”,说到伤心处,直教人心酸泪落。有的丧家孝子们多因哭灵过度,以至嗓哑泪干,更有甚者伤肝泣血。现实中人们既有尽哀致孝的愿望,也有节哀顺变的通达。一般亲人都会尽量及时地劝阻丧家少哭泣,保重身体。除了吊唁和人殓前后的哭丧之外,还有更为隆重的出殡哭丧仪式,它也是丧事进人高潮的体现之一。棺灵出门,鼓乐齐鸣,随葬队伍中的丧家亲友们就开始哭丧,饮泣而行。
在下葬时和掩埋之后及回家的路上都要哭丧致哀,特别是在返回家时要不停地返回身,向坟墓的方向痛哭数次,称作“反哭”。至此,殡葬之礼告终。整个出殡过程中,哀乐与哭声以及黑白分明的仪仗队伍,共同构成一幅生离死别的场景图,对于生者而言,绝对是一堂别有意义的生死礼俗教育课。大出殡的哭丧礼中,有的地方还有全体后代尤其是男子们都要“唱哭”的习俗,而且音量越大越好,否则会被当地人视为不孝。为了求得孝子美名,孝子贤孙们大费心机,找托儿“代哭”之俗由此兴起,这与哭丧致哀尽孝的本意背道而驰了。哭丧直到行完卒哭礼仪为止,卒哭之祭就是在出殡之后停止朝夕哭的仪式。哭丧除了真情流露极尽孝道之意外,更多的是一种习俗规范所至,这主要表现在哭丧有一些相对固定的内容和腔调。孟子所谓齐叔梁妻善哭以变国俗,至今山东民俗中还有哭丧的遗风。
如今宁波地区妻子哭丈夫时常有“你为啥介狠心哪——丢下阿拉走了!要我今后咋做人啊……”等内容。而且哭丧腔调抑扬顿挫,和歌唱密切关联,故又有哭唱之说。古人的“悲歌可以当泣”或“长歌当哭”之语,恰好说明了二者的关系,这也是哭丧又称为挽歌的一个重要原因。说起挽歌,它早在汉晋时代就成为丧葬之礼的一部分,之后流行于各朝各代。挽歌的场合也不仅限于出殡送葬,更多的时候成为痛苦和思等悲情的宣泄方式。现代民间的哭丧歌(即挽歌)大致有以下三类:“散哭”、“套头”和“经”。最常见的为散哭,内容多为倾诉思念,自责不孝,悲叹将来等等,形式比较自由,想到什么就哭什么。
至于套头和“经”体裁和内容都较为专业,讲究也颇多,并不常用。如“经”有病人死后由女儿(或者媳妇)唱的“买衣经”、“着衣经”,女儿给母亲唱的“梳头歌”,出殡时女儿或媳妇要唱的“出材经”,回来后唱的“床祀经”、“亭子经”等等。不管哭泣还是挽歌,都是表示生者的哀悼和孝敬,同时显示死者的美德和亲人之间的关系,故有明显的社会交际属性和教育功能。至于为了一味追求场面气氛,找人代哭,或生前不孝而死后极尽铺陈的豪奢行为,都是传统丧葬礼仪中的恶陋之俗,应该遭到世人的唾弃,从而使丧葬传统礼俗得到净化,还其本来面目。